【健康医疗网/记者曾正豪报导】吴小姐与家人均为长期接受透析治疗的病人,早已和家人相互交代,到了生命最后,不愿增加彼此痛苦,万一病情恶化,恐会拖累其他家人,双方期待能预作安排。今年初,得知病人自主权利法上路施行,吴小姐透过医院谘商团队,表达医疗自主意愿。台北市立联合医院总院长黄胜坚表示,已有逾千名民众完成预立医疗意愿照护谘商,逾85%的意愿人期待尊严善终。
病人自主权利法 提供预立医疗谘商
病人自主权利法自108年1月6日上路,台北市立联合医院已有逾1,000位民众透过门诊预约、住院期间安排谘商或申请在宅谘商的方式,完成预立医疗照护谘商。其中6成为女性意愿人;7成意愿人年龄在50至79岁之间;但仅7%的意愿人为低收入户、中低收入户或领有身心障碍证明;不到1成的意愿人表示患有癌症、失智症、心肺肝肾衰竭等重症。
黄胜坚总院长说,在医疗照顾意愿与决定上,逾85%的意愿人支持在符合末期病人、不可逆转昏迷、永久性植物人、极重度失智及其他政府公告疾病等5种特定条件下,选择「不希望接受维持生命治疗」及「不希望接受人工营养及流体餵养」,显示医疗意愿的表达及期待尊严善终的观念已被多数民众所接受。
透过谘商讨论 家人更能行动支持病人意愿
社会工作室主任杨君宜表示,透过谘商的过程,吴小姐的家人之间,充分讨论了彼此的担心与疑虑;针对疾病末期的照护,也与医疗团队有了诸多讨论,全家人充分了解病人自主权利法的精神,也以实际行动支持吴小姐与家人的决定,共同规划属于自己的医疗决定。
预立照护谘商 弱势族群尚未被重视
杨君宜说,从过去累积的经验,发现仍有很高比例的社会弱势及堪称「病人」的族群,仍未进行预立医疗照护谘商的讨论,而不论是具有高度风险的病人、持续退化的失智症患者、缺乏家庭社会支持的独居长者,乃至于社会底层的街友,皆应同享医疗自主及提前规划医疗决定、免于将来受苦的善终选择权。
杨君宜补充,针对「身心障碍者」、「重大伤病患者」、「末期病人」及「临床失智症评估量表(CDR)0.5分以上」等对象之本人、及一位主要照顾者,以及「台北市列册独居长者」、「台北市列册街友」等对象,提供了预立医疗照护谘商费用补助,期盼消弭自费负担的门槛,鼓励及早预作善终医疗规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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