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于这两年到警察局申请良民证的件数爆增两倍以上,让警方也觉得相当讶异!新竹警方指出,俗称良民证的警察刑事纪录证明书,这几年申请人数逐年增加,可能和不少职业都要求谋职者附上良民证有关。不过警方还是强调,有良民 证未必是好人,没有良民证一定是坏人!(彭清仁报导)
新竹市警察局表示,廿年前会到警察局申请良民证的,大多是出国留学、移民或申请美签才需要「警察刑事纪录证明书」,每年不会超过三千件。但这几年随着职业别求职需求,不少人也会到警察局申请良民证,依据统计,包括保全业、保母业、乐透经销商、银行、仲介或竹科厂商等雇主,都会要求受雇者出示良民证,使得到警察局申请良民证的人数有爆增趋势。过去每年申请良民证约六千件,但这两年申请人数爆增两倍以上,都超过一万两千件,今年上半年更是飙升到九千三百多件,也造成警方人力吃紧!
据了解,所谓警察刑事纪录证明书,一般轻微的刑案并不会列在其中,另外,易科罚金、缓刑期已过、或酒驾者已易科罚金或已服劳役者五年内不再犯者,也不会被列入纪录,再加上良民证的申请可指定某特定时间,因此做为「良民」的依据标準,的确有商榷空间!所以有良民证不保证一定是良民,没有良民证也未必非良民,雇主也不应有「良民证」的迷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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